关于印发《浙江省“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推广落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18 作者:浙江省经信厅 浏览量:426次

各市经信局、党委宣传部、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实施“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促进杭州等有条件的城市新建或改造4K/8K超高清公共大屏,推进我省超高清视频产业加速发展,现将《浙江省“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推广落地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18日

浙江省“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推广落地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部署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实施“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促进我省超高清视频产业加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抢抓数字文明新时代机遇,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丰富我省超高清视频应用场景,培育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音频在文化宣传、城市形象、消费升级和产业创新等多方面的融合创新,为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百城千屏”活动,推动一批超高清视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供一批超高清关键核心器件和设备,形成一批超高清优质视音频内容,在全省各地新建或改造一批4K/8K超高清公共大屏,确保公共大屏播控安全,丰富超高清视音频服务场景,催生一批超高清视音频相关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推进新型显示材料、关键核心器件、数字音视编解码标准及图像处理技术等超高清视频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研发。推动新型显示、网络通信等超高清视频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支持超高清视频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深度融合,重点在节目制播、智慧景区、数字文博等领域开展超高清视频应用系统的软硬件研发和产业化。

(二)持续丰富超高清视频内容。鼓励广播电视台和影视制作机构开展各类超高清节目制作,重点围绕共同富裕、杭州亚运会、“诗画浙江”等主题形成一批优质超高清视音频内容。鼓励通过展播优质合规超高清视音频内容,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公益广告发布和地方文化旅游推广。

(三)新建或改造一批超高清公共大屏。鼓励企业独立投资、地方政府出资或补助、第三方投资机构入股和多方联合出资等多种超高清大屏建设出资模式,推进新建或改造一批超高清公共大屏。支持在城市重要商圈、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网红地标、文化场馆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新建或改造超高清大屏,培育地标性亮点,促进“夜经济”、“网红经济”,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消费升级。

(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千兆光网和5G建设,提升超高清视频网络传输承载能力。推进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5G网络在城市核心城区、交通枢纽、公共服务场所等超高清公共大屏建设的重点区域实现连片优良覆盖。建设超高清视频云,提供超高清视频云服务,丰富视频增值内容。

(五)强化超高清公共大屏播控安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强审核力量,指导超高清公共大屏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安全规范建设运营,确保展播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支持各地加强“联网、联控、联播”公共大屏安全播控平台建设,加强设施日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领导机制。省级五部门联合成立活动总体指导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百城千屏”活动,成立推进工作组,编制本地“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活动落地生效,并于4月29日前将《推进工作组信息表》、5月1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送省经信厅。各设区市经信局组织推荐本地区单位积极参与“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填报《浙江省超高清公共大屏信息表》和《浙江省超高清大屏(4K/8K)终端及设备生产企业信息表》,于4月29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利用省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超高清视频技术产品研发和内容制作。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简化公共大屏和视音频内容审批流程,为公共大屏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保护公共大屏在设置有效期限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管理。新建或改造超高清公共大屏应征求各地城管、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且履行必要审批流程。公共大屏的运营主体应取得运营所需资质,按照“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开展活动。各地应建设专门播控平台,专人负责播控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内容审核、播出画面监看和应急通知切换等安全播出事项。公共大屏的展播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相关管理规定。

(四)开展统一认证。鼓励各地新建或改造的超高清公共大屏积极参加“百城千屏”活动,加强与活动技术指导组对接,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评价。“百城千屏”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

联系人:

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 姚春彬,电话:0571-87056913,电子邮箱:yaochunbin@163.com;

省委宣传部城市文明建设处 徐婷,电话:0571-87052395;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管淑琴,电话:0571-87809135;

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周超,电话:0571-87091468;

省广播电视局网融处俞舟峰,电话:0571-87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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